佛山市私家侦探:为结束“婚外情”而签订的《补偿协议》是否有效
发布时间:2022-08-18 12:42:55浏览次数:385
为结束“婚外情”而签订的《补偿协议》是否有效
在现实生活中,婚外情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,出现婚外情后,夫妻双方可能会签订协议,防止婚外情再出现,那么为结束婚外情而签订的《补偿协议》是否有效?下面由侦探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,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。

为结束婚外情而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为结束婚外情而签订的《补偿协议》,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,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【离婚损害赔偿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

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1、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,除同居或重婚外,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。2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3、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;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,在司法实践中,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:(1)两人之间相互以夫妻相待,比如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;(2)两人对外明确以夫妻名义相称,比如,对邻居、朋友介绍两人系夫妻关系,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等;(3)其他社会佛山婚姻调查公众也认为该二人是夫妻。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为结束婚外情而签订的《补偿佛山调查取证协议》,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,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佛山市私家侦探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读者可以到侦探社进行咨询,侦探社有专业的侦探为你解答。